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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5-22 ⚑ 有關本市113學年度國中技藝教育技藝競賽-動力機械職群團體組原公告名單誤植案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 《 檢閱 》
一、依據本局第225708號文件布告欄(諒達)及青年高中114年5月12日青中教字第1140200258號函辦理。
二、案係青年高中於113學年度國中技藝競賽-動力機械職群將團體組得獎學生名單誤植,經查證後確為團體組學生名單登錄錯誤,更正該項競賽團體組第一名獲獎學生名單為:「謝郁德」、徐宇杰、陳恆維同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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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5-21 ⚑ 113學年度臺中市技藝競賽-交通搬運費、設攤材料費(無需申請)經費概算表與收支結算表範例 《 檢閱 》
- (一) 交通搬運費 (技藝競賽補助):6,500元
- 1.領據抬頭:「臺中市立福科國民中學」、「臺中市立豐南國民中學」、「臺中市立溪南國民中學」(依各分區學校而定)
- 2.計畫名稱:「113學年度臺中市國中技藝教育課程技藝競賽」
- 3.經費項目:交通搬運費
- 4.核定額度:新臺幣6,500元整 (每校)
- 5.核撥方式:檢附逐級核章﹝領據、經費概算表、收支結算表﹞ (原始憑證留原校存查),送交分區負責學校。
- 6.期限:於114年6月13日(星期五)前寄送至分區學校。
- 7.經費概算表、收支結算表範例,請於臺中市國中技藝競賽服務網下載。
- (二) 設攤材料費 (教育博覽會補助):3,000元
- 1.領據抬頭:「臺中市立福科國民中學」、「臺中市立豐南國民中學」、「臺中市立溪南國民中學」(依各分區學校而定)
- 2.計畫名稱:「113學年度臺中市高中職教育暨國中適性輔導教育博覽會」
- 3.經費項目:設攤材料費
- 4.核定額度:新臺幣3,000元整 (每校)
- 5.核撥方式:檢附逐級核章﹝領據、經費概算表、收支結算表﹞ (原始憑證留原校存查),送交分區負責學校。
- 6.期限:於114年6月13日(星期五)前寄送至分區學校。
- 7.經費概算表、收支結算表範例,請於臺中市國中技藝競賽服務網下載。
★★★重要提醒:因經費來源不同,以上兩份(交通搬運費、設攤材料費) 的﹝領據、經費概算表、收支結算表﹞請 分開 填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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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5-21 ⚑ 113學年度臺中市技藝競賽-交通費、體驗活動材料費(申請通過)經費概算表與收支結算表範例 《 檢閱 》
(一) 交通費:6,500元 ; 體驗活動材料費:2,000元
- 1.領據抬頭:「臺中市立光榮國民中學」
- 2.計畫名稱:「113學年度臺中市高中職教育暨國中適性輔導教育博覽會」
- 3.經費項目/核定額度:交通費6,500元、體驗活動材料費2,000元
- 4.核撥方式:檢附逐級核章﹝領據、經費概算表、收支結算表﹞,送交光榮國中。
- (國立學校及私立學校:「原始憑證」送交光榮國中。)
- (市立學校:原始憑證留原校存查)
- 5.期限:於114年6月13日(星期五)前寄送至光榮國中。
- 6.經費概算表、收支結算表範例,請於臺中市國中技藝競賽服務網下載。
★★★重要提醒:以上兩份(交通費、體驗活動材料費) 若皆有申請,﹝領據、經費概算表、收支結算表﹞可 一起 填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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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5-21 ⚑ 113學年度臺中市技藝競賽-「表演費」經費概算表與收支結算表範例 《 檢閱 》
(一) 青年高中(舞動青年-流行舞蹈)
- 1.領據抬頭:「臺中市立光榮國民中學」
- 2.計畫名稱:「113學年度臺中市國民中學技藝教育競賽得獎作品成果展暨表揚大會」
- 3.經費項目:表演費
- 4.核定額度:新臺幣6,000元
- 5.核撥方式:檢附逐級核章﹝領據、經費概算表、收支結算表﹞、﹝原始憑證﹞,送交光榮國中。
- 6.期限:於114年6月13日(星期五)前寄送至光榮國中。
- 7.經費概算表、收支結算表範例,請於臺中市國中技藝競賽服務網下載。
(二) 順天國中、育英國中、致用高中、青年高中(音樂科流行樂團)
- 1.領據抬頭:「臺中市立豐南國民中學」
- 2.計畫名稱:「113學年度臺中市高中職教育暨國中適性輔導教育博覽會」
- 3.經費項目:表演費
- 4.核定額度:新臺幣6,000元
- 5.核撥方式:檢附逐級核章﹝領據、經費概算表、收支結算表﹞,送交豐南國中。
- (國立學校及私立學校:「原始憑證」送交豐南國中。)
- (市立學校:原始憑證留原校存查)
- 6.期限:於114年6月13日(星期五)前寄送至豐南國中。
- 7.經費概算表、收支結算表範例,請於臺中市國中技藝競賽服務網下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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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5-21 ⚑ 113學年度臺中市技藝競賽-「高中職」申請設攤材料費學校(9所學校)經費概算表與收支結算表範例 《 檢閱 》
- 1.領據抬頭:「臺中市立光榮國民中學」
- 2.計畫名稱:「113學年度臺中市高中職教育暨國中適性輔導教育博覽會」
- 3.經費項目:設攤材料費
- 4.核定額度:新臺幣3,000元整 (每校)
- 5.核撥方式:檢附逐級核章﹝領據、經費概算表、收支結算表﹞,送交光榮國中。
- (國立學校及私立學校:「原始憑證」送交光榮國中。)
- (市立學校:原始憑證留原校存查)
- 6.期限:於114年6月13日(星期五)前寄送至光榮國中。
- 7.經費概算表、收支結算表範例,請於臺中市國中技藝競賽服務網下載。
- 8.申請學校:大甲高中、致用高中、僑泰高中、青年高中、光華高工、慈明高中、嶺東高中、明德高中、明台高中,共計9校。
